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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亦強—恐怖電影的鼻祖《閃靈》

電影:《閃靈》

導演:

編劇:

主要演員:傑克·尼科爾森 /謝莉·杜瓦爾 /丹尼·勞埃德等等…

上映日期:1980-05-23(美國)

劇情簡介

傑克(傑克•尼科爾森 Jack Nicholson 飾)是一個作家。一個冬天,他得到了一個看管山頂酒店的差事。這正合傑克的意思,他正好可以有一個幽靜的地方寫作。於是傑克帶着妻兒搬進了酒店。
  冬天大雪封路,山頂酒店只有傑克一家三口。從他們一搬進來,傑克的妻子溫蒂(謝莉·杜瓦爾 Shelley Duvall 飾)就發現這裡氣氛詭異,傑克的兒子丹尼(丹尼·勞埃德 Danny Lloyd 飾)經常看到一些他不認識的人,但這裡除了他們一家別無他人。而傑克除了一整天悶頭寫作外,脾氣亦變得越來越古怪。
  直到有一天,溫蒂發現丈夫這些天來一直寫就只有一句話:傑克發瘋了!

獲得獎項

1981年土星獎
最佳男配角 斯加特·克羅索斯 Scatman Crothers
最佳導演
最佳配樂 Béla Bartók
最佳恐怖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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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

2009-08-01 |

閃靈」一詞是根據原著「shining」翻譯而來。很多影評說,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這一點我不完全贊同。在反覆溫習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後,我給「閃靈」一詞下了一個自認為比較準確的定義——遙感能力。如我們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於感應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狀況下協助人們作出正確抉擇的一種能力,更多地可以說是直覺。而遙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來,也可以重現已經發生的事。它決不等於單純的直覺,它是由主觀意念和客觀環境相互刺激作用產生的,在某種程度上講,它等同於潛意識的超前反應。
在大致了解了閃靈的意義之後,讓我們將這部影片的各個細節從頭溫習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運用到流動的拍攝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開頭是主人公Jack來到overlook hotel面試管理員的職位。負責人告訴了他1970年曾在這裡發生過的一件慘案:上任管理員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將妻子女兒砍死,並開槍自殺。
鏡頭切換,Jack的妻子Wendy和兒子Danny出場。一開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試將會成功,這是Danny的閃靈第一次啟用。
而負責人帶領Jack全家參觀酒店的時候,Danny的閃靈第二次啟用了。他在遊戲室的門口看見了之前在他夢中出現過的雙胞胎姐妹。帶着疑問和一絲恐懼,在同樣有着閃靈的黑人廚師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間。

緊接下來,導演以日記的形式將情節的發展展現給了觀眾。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來,對Wendy說,自己對這個地方似曾相識。下午,Wendy帶着Danny進入樹籬迷宮嬉戲,而Jack身在其外,卻從桌上的迷宮模型中看見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氣預報告知,丹佛市即將面臨一場暴風雪。Wendy去告訴Jack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準備,結果Jack說她打斷了自己的寫作思路大發雷霆。還訂下了以後不得隨便進入打擾他的所謂「新規矩」。
3、Thursday
這一天的事情特別簡單,也尤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戲的身影,鏡頭長時間定位在Jack的臉上。他的眼神看起來獃滯而且詭異,臉上掛着神秘莫測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試圖用無線電與外界聯絡,居然成功了。為了防止意外,她將無線電一直開着。而Danny第三次看見了雙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倆死時鮮血四濺的慘狀。Danny的閃靈第三次啟用,它告訴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電視,Danny提出要去房間拿自己的消防車。Wendy讓他不要吵醒爸爸。而當Danny輕手輕腳進入房間,卻發現Jack並沒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將Danny抱起來,跟他說了一些話。Jack反覆的強調自己有多愛Danny。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讓人稍感溫馨的畫面了,儘管Jack的說話方式和面部表情越來越讓人感到詭異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個球滾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頭,看見他一直深為害怕的237房間不知道被誰把門打開了,好奇心驅使,他還是走了進去。
此時正在檢視鍋爐的Wendy突然聽見Jack發狂的大叫。她跑過去,叫醒了惡夢中掙扎的Jack。Jack告訴她,「我剛做了一個有生以來最最可怕的夢,我夢見我殺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殺了,我還把你們切成一片一片……」這個時候,Danny從外面走進來,不發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卻發現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傷的淤痕。Wendy聯想到幾年前Jack因為醉酒失手將Danny的手臂扯脫臼的事情,不由得怒從中來,大罵了Jack。
Jack在困擾和煩躁中走進了酒店了舞廳。此時的他,迫切需要酒精來麻醉自己,「無論付出什麼代價,即使付出我該死的靈魂」,而他抬起頭的時候,就看見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幾杯酒下肚,Jack體內淤積的憤怒和委屈終於爆發了。他指責Wendy和Danny對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響,且一發不可收拾。
正在這時,Wendy驚慌失措的跑來告訴他,237房間有個瘋女人,她才是掐傷Danny的兇手。Jack走進237房間,看到了一個全裸的女人從浴缸里走出來,親吻他,Jack開始跟她親吻,卻在鏡子里發現懷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屍。他失魂落魄地跑出來,卻向Wendy隱瞞了一切。

與此同時,同樣有着閃靈的黑人廚師Dick預感到酒店將有不好的事情發生,於是開始試圖通過各種途徑與Jack一家取得聯繫。
Wendy要求Jack帶着她和Danny下山,Jack變得異常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來到舞廳的吧台買醉。
此時的舞廳正在舉行一個盛大的聚會。Jack端着酒杯,被一個侍者撞倒,身上潑滿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間里為Jack小心的擦拭,無意中透露給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馬上若有所悟,他質問眼前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個殺死妻女的管理員。侍者起初矢口否認,但在Jack的一再堅持下,最終承認。並且,他告訴Jack,Danny正試圖用他的閃靈引領陌生人來到酒店,當然,這個陌生人就是一直設法聯絡他們未果,決定親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廚師Dick。
此時Danny突然怪異地叫着一個詞「redrum」。Jack切斷了無線電,破壞了下山用的雪地車。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決定就是否下山的問題找Jack最後一次攤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進Jack日常工作的大廳,卻發現Jack這段時間以來所有的作品——一大疊紙上,用不同的格式重複着一句話: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無休無止的工作讓Jack了無生趣)。同時另一間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衛生間的門上看到了鮮紅的「redrum」。Wendy又驚又怕,Jack彷彿一個幽靈一樣突然從她背後出現了。Jack開始對Wendy步步緊逼,質問她為何從不考慮自己的前途和事業,在爭執中,Wendy用球棍擊昏了Jack,並把他鎖進了貯藏室。
8、4:00pm
Wendy發現無線電和雪地車都被破壞了。正苦思下車辦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從夢中驚醒,發現Jack不知道什麼時候從儲藏室跑了出來,此時正在瘋狂地砸着卧室的門。嚇得魂不附體的Wendy情急之下將Danny從衛生間的窗戶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卻無法通過。Jack終於將浴室的門砸開了,Wendy無奈之下用刀割傷了Jack的手。此時Dick已經來到山上,Jack將注意力轉向了攻擊Dick,Wendy終於幸免於難,從卧室里走出來開始尋找Danny。此時Wendy看到了種種異像:身穿露屁股熊裝為一個白人KJ的男子;舞廳里鋪天蓋地的骷髏頭,以及頭破血流,飲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拚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開來的雪地車前,她看到已經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從樹籬迷宮裡跑出來的Danny,母子二人拚命的爬上雪地車,終於在Jack找到他們之前逃離了這塊是非之地。而Jack則在當晚凍死在迷宮。

即使你在反覆多次觀看這部影片之後,我相信,你也同樣還有一肚子的疑問。我說過,一部好的恐懼片,必須具備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懸念設置。也許你會說,但是這部影片,很多疑問都沒有辦法解決呀?噓!千萬不要這麼說,否則我相信,庫布里克這隻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們呢!我不敢說我已經100%看懂了每一個細節,但至少關鍵性的部分,我自忖還能夠為各位答疑。其實要看懂本片並不難,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個關鍵環節:
其一、了解美國當年從西進拓荒運動到印第安人大屠殺的歷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這兩件大事起訖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紀初到19世紀末。美國通過這兩項大的運動,甩掉了一窮二白的帽子,從此踏上世界強國之列。
影片開始的時候,酒店的負責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當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時候還遭到過攻擊。而在19世紀,正值西部拓荒運動和種族滅絕政策進行,到了20世紀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時,這兩項運動均已基本結束,可想而知這富麗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評認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詛咒,借殺掉自己的親人來對美國白人展開報復,當然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不過我的觀點是,Jack實際上是當年西部拓荒運動中西進的殖民者的縮影,而他的妻子和兒子,可以看作是當年慘遭殺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寫照。為什麼呢?影片中有一個最明顯的提示:影片開始,Jack駕車載着妻兒前往酒店的途中,談到曾經有一批「蓬車時代的殖民組織多納」,葬身於這一帶山脈的白雪之中,我開始也是一頭霧水,不明白這個「蓬車時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後,Jack第一次去舞廳的吧台買醉的時候,曾經對酒保Lloyd說過兩句話,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貨車上過了備受煎熬的5個月,我回來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沒有注意過這兩句話,尤其是後一句,最初我反覆不得其解,不明白為什麼突然扯到「貨車」?而且還在上面呆了5個月?後來我試圖從貨車這個單詞「truck」上尋找答案。查了英漢詞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車,至此,我便恍然大悟,這與片頭所說的「蓬車時代」是不謀而合的,只不過翻譯者沒有聯繫上下文,前後翻譯並不對稱,才造成了一個理解的誤區。明白了這一點,再上網查詢一下,很容易發現,所謂的「蓬車時代」實際上是美國西部拓荒運動的代稱,由於那個時代西進的拓荒者,大多喜歡使用敞篷卡車作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說。
如此屆時,相信觀眾已不難理解為何我說Jack所代表的是當年西進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過是一個作家,一個事業頗不得志的作家,為何會突然轉變成殖民者的縮影呢?這就是第二點我要說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擁有閃靈?
當然,肯定很多人認為我這個問題白痴,當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訴我們,Jack的兒子Danny和黑人廚師Dick都擁有閃靈。這當然不錯。但是我所要說的,是影片中隱藏得比較隱諱的兩個擁有閃靈的人物。
首先,如果觀眾仔細地看過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細地推敲過我上面所溫習的影片細節,不難發現如下幾個懸念:為什麼Jack從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覺到他們母子身在迷宮何處?為什麼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夢竟然會夢到自己殺死了妻兒而第二天他就真的開始追殺他們?為什麼Jack去舞廳買醉的時候他能夠看到酒保而Wendy卻不能?為什麼Jack走近237房間會看到那具實為腐屍的裸女?以及為什麼Jack第二次去舞廳會遇到Grady?對!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閃靈是這部影片中運用地最為頻繁和強烈的。前面已經說了,閃靈是一種主觀意識和客觀環境交互刺激的產物,顧名思義,閃靈能力的強弱和這二者的影響程度是成正比的。現在,讓我們基於這樣的理解,再來分析Jack從入住到發狂的全過程,就很順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個收入低微的教師,生活所迫不得不轉行當了作家,而經濟情況入不敷出讓他被迫受聘為酒店管理員。他渴望在這5個月與世隔絕的安靜生活里找到靈感,寫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無論怎麼樣努力,也始終無法成為一個好的父親,就像他對酒保Lloyd抱怨的那樣:「只要我還活着,那個婊子……她就不會讓我忘記發生過的事情。」,很顯然,由於幾年前酒後無意中對兒子Danny的傷害,妻子Wendy一直銘記在心,並常常藉此打擊他做為一個父親的責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為了維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兒子的信任,他儘力戒酒,5個月來沒有沾過一滴酒精,然而實際上,Wendy不斷揭他瘡疤,已經深深地傷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業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實際上已經異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強調他「5個月」沒有沾過酒精,又說「在貨車上過了備受煎熬的5個月」,上下聯繫可以感覺到,實際上此時Jack已經逐漸在預先接受了「多納組織」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這兩個客觀提示下逐漸潛移默化了。

作為一個男人,在事業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況下,最需要的是來自親人的撫慰。但是很明顯,就這一點而言,Wendy並不是一個稱職的妻子。她不知道呵護Jack搖搖欲墜的自尊,反而有意無意的打擊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傷痕之後,第一反應就是大聲責罵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時,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壓力是如何之大,而她應該如何去幫助他來緩解。在出事之後,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帶她們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說:「你有沒有考慮過哪怕是一分鐘?考慮過我對僱主的責任?考慮過我的前途?」當然作為一個母親,她的行為無可厚非,但是作為一個妻子,她的行為無疑為Jack心理的崩潰打了一針催化劑。
Jack第一次走進舞廳,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誤解的前提下。這時候的他,心裏異常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諒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過的兩個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時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來分擔他的無助。但這時候他心裏還尚存一線理智,所以Lloyd僅僅是按照他心裏所希望的那樣,給了他兩杯酒,並沒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內心還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進237房間看到的美女變成腐屍,實際上是一個希望破滅的過程。當然另一個因素是,他的潛意識已經接受了之前負責人給他提到過的前任管理員在此殺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當他第二次走進舞廳,是和Wendy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後摔門而去。此時的他,對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經完全絕望。他的心裏除了憤怒還是憤怒,因此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這說明,此時他對妻兒的感情再也無法和他心裏積壓已久的不滿相比了。Grady告訴他,對於妻子和兒女想要逃離酒店的做法,必須「改正他們」。很明顯,此時對於Jack來說,妻兒越要逃離酒店,就是越想毀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戰他作為丈夫和父親的尊嚴,因此必須像Grady那樣,及時阻止他們。
正如Wendy發現Jack手稿上的那句話: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過重的壓力使得Jack一直面臨崩潰的邊緣。然而為時已晚。Jack的潛意識已經轉變成了一個一心想要維護自己尊嚴,為自己贏得前途和榮譽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兒子在他眼裡已經成為障礙,他的心靈已經徹底裂變異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斷表現出他的閃靈,從最初他覺得這個地方「似曾相識」,這時他的閃靈還很模糊,不是特彆強烈,是因為他還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後來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隨着他受到的刺激越來越大,他的閃靈也越來越強烈。

影片中另一個隱蔽的擁有閃靈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實際上,Wendy的閃靈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後一刻,受到丈夫發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夠看到那些怪異的景象。

其三、庫布里克的文字遊戲
庫布里克的確夠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幾個地方玩弄了文字遊戲,將情節變得更加神秘複雜: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觀眾有沒有注意過,酒店負責人提到過的前任管理員叫Charles Grady,而後來出現在Jack面前的那位卻叫Delbert Grady,這個細節告訴我們,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廳的一大群人,他們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無數的心理暗示下潛意識中出現的人物;鬼是不會弄錯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潛意識的產物才具有這樣的不確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這個單詞在影片中總共出現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腦海中出現的。我想絕大多數觀眾應該都沒有注意到這個詞,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為這個單詞沒有字幕翻譯,只能靠觀眾基於自己對影片的理解去解釋。從這個單詞出現的次數和場合來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義的。究竟是什麼呢?
最開始,我嘗試用拆詞法,有兩種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這樣字面意義說不通,而後者可以解釋成「重複敲打」,但這樣發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這部影片的時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走入了庫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觀眾注意沒有,Danny腦海中出現的,以及他寫在浴室門上的「redrum」,其中後面「drum」四個字母是左右顛倒的,這提示我們什麼呢?對!把「redrum」這個單詞倒過來看!是什麼?——murder!謀殺!這樣意義就相當清楚了。「re」兩個字母沒有倒寫,可以理解為這兩個字母需要強調,這樣再聯繫起來就是「re-murder」!再次謀殺!Danny的閃靈實際上還不是特彆強烈,因為他在出事之前並沒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長期以來和Tony交談的習慣使他自發地運用閃靈去遙感某些即將發生的危險的事情。
蓬車時代&貨車——truck的詮釋
這一點之前已經細說過,不再贅述。

理解了上面我說的三點,你是否覺得這部影片不再那麼難懂了呢?當然,一些小的疑問也能夠相應解釋了:
Danny脖子上的傷痕可以歸結為他們一家三口閃靈的共同作用:Jack心裏早有了「前任管理員慘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間發生過不好的事情」的干擾,而Wendy基於早幾年Jack對Danny的傷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傷痕。

Jack被Wendy關在儲藏室里,他是怎麼出來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開頭黑人廚師和Danny的對話:「有很多人擁有閃靈,但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閃靈的力量有多大呢?還是那句話,看主觀意識和客觀環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對於237房間的解釋,很多影評認為。237這個數字代表的意義是美國對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殺。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史料記載,美國的種族滅絕政策前後持續了大約一個世紀,短短237天,絕對不可能讓3000多萬的印第安人口銳減到不足80萬。
這部影片自問世以來,就被奉為世界恐怖片之最。編劇構思之精巧絕妙,達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碼毫不誇張地說,到目前為止,這方面還沒有任何一部同類電影能夠超越它的成就。同時,這部影片的拍攝手法也極為出彩,影片中多次運用了流動跟進的鏡頭,以及小孩的視角,尤其是Danny騎車經過237房間時,那一個仰視的鏡頭相當出色,將恐懼緊張的氣氛烘托到一個高潮。此外,周圍環境光與影的流動效果本身也給了觀眾一種詭異凄冷的氣氛。
有人說,看這部影片,實際上就是看一個男人的毀滅過程。也有人說,是一部變相的印第安人血淚史。正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絕對不會停留在粗淺的某一個層面。即使看一萬遍,也能有新的感觸。何必強要將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女人看到的給酒保做口空格交這個鏡頭取材於史蒂芬金的原著.原著中,在1921年舞會上出現過兩個人物,一個是出巨款投資這個酒店的富翁投資人,另一個是一個迷戀富翁的年輕男子.富翁於是調侃年輕男子,說如果他穿得像個哈巴狗狗一樣,像哈把狗狗那樣聽話,他就允許他和他睡覺.

2013-09-22 |

《閃靈》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於它的意義空白與不確定性。從來都是沒邏輯(或至少是看不出邏輯的東西)才最恐怖,而《閃靈》恰恰在一個成邏輯的體系上加上許多沒邏輯的細節,它們與主體的關係若即若離,背後的意味則令人不寒而慄,從而成就一個意蘊豐富且耐人尋味的文本——於是幾十年來的人們總結出了種種解讀:山莊是男權社會的縮影、預示着美國夢的破裂、事件其實是在影射白人對印第安人的慘絕人寰大屠殺……這些說法均非常有道理,不過未免過於宏觀了,如果編劇從一開始就想這麼多,後續工作是很難進行下去的。竊以為,解讀它的關鍵還是在於牢牢抓住影片中真正成邏輯的故事、即傑克尼克爾森由慈父演變為狂魔的悲劇,其餘元素皆是以它為基礎的,編劇所做的更多是把握住了作家夢碎、種族屠殺、男權倒塌幾大事件之間的共性:無意義的驕傲。
誠然,《閃靈》的母題根植於在民權(黑人)和女權(妻子)運動下搖搖欲墜的白人男權,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山莊中的兩代殺人案,都是由隸屬於社會底層的看管員犯下的,換言之如果他們是山莊的所有者(即成功人士),這個故事也便不再成立了。《閃靈》與斯蒂芬金的許多其他作品一樣,帶有強烈的自傳色彩,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宅男與喪男文學;如果說影片就這一層面的發掘還不夠震撼的話,那麼原著中那連篇累牘的心理描寫,道盡了酒後幻覺的猙獰與靈感枯竭的頹唐,滿紙悲涼令人不忍回望。傑克的悲劇從影片開始處就已經註定了,因為他是一個在理想和現實的巨大鴻溝間痛苦掙扎的失敗者。是人就做夢,偏偏他的夢是最二逼的那種,比整天幻想往夜店裡一站就被大老闆包養還要二逼上很多——他想成為一個作家,並身體力行地在這條路上跋涉了許多年,終於到了這個拖家帶口卻兩袖清風的地步。
不僅現實本身給予了他無窮的壓力,妻子的賢惠亦令他無比的痛苦。她起初想必也是他的書迷(當被告知山莊中曾發生過惡性命案時,傑克說「我妻子不會在意的,她最喜歡讀恐怖故事」),結婚之前大概也同他有過極為浪漫的時光(傑克在樓梯上發飆時曾說過一句「light of my life」),至今仍在堅定地支持他的寫作,只不過起了一點變化:孩子降生以後,她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程度要遠甚於以往了,兒子而非丈夫佔據了她生活的中心。這一方面將這對夫婦劃分到了「理想」與「現實」兩個平行世界——永遠埋首家務的妻子,一舉一動都彷彿在暗示着他這個世界有多麼的世俗;另一方面,縱使瑣事纏身、境況貧窮,妻子也始終滿面笑容,這就沒有給傑克任何發泄的借口,只能把種種鬱結堆積在心靈深處。

至於兒子,傑克顯然是很愛他的。他之所以會傷害兒子,是因為丹尼把他的卷子扔得到處都是,即嚴重影響了他的工作。教書本身就是他賴以謀生的輔職,主職不順利,輔職還與兒子一起牽扯他的精力,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做出過激舉動也不是不能理解——養育後代着實是一件很考驗責任心和人格成熟度的事情,其實很多人在為人父母之初乃至為人父母很多年後,仍會難免產生「後代是負累,自己不配為人父」的想法。傑克曾向「酒保」抱怨「只要我活着,她就一天不讓我忘記那件事」,可實際上妻子對傑克誤傷兒子一事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故真正令傑克煩躁的是他內心的負疚與焦慮:步入而立之年,事業上卻毫無建樹,連妻兒都無法養活,淪落到要來旅館看門的地步,拖地洗碗養兒子的妻子,成了這個家庭實際上的頂樑柱。

更令他不堪重負的是她無條件的包容——在影片第43分鐘左右,傑克坐在打字機旁陷入靈感枯竭的痛苦,胡亂敲些見不得人的字句,不想妻子忽然出現,問候一番後來了一句「也許你能給我看看你又寫了些什麼」,導致一直努力壓抑怒火的傑克瞬間爆炸。或許不少人都曾有這種體會:在你極度沮喪、極度自我懷疑的時候,別人越說你牛逼,你就越覺得對方是在矇騙你、憐憫你、傷你的自尊;但如果說你傻逼呢?你會想揍他一頓。很多時候躁鬱的根源往往都不是外部壓力,而是自高自大的同時自暴自棄,由於和直面挑戰相比自暴自棄要來得更容易,所以我們寧可做一個總是處於躁鬱狀態的大傻逼。

因此傑克的怒火是一種遷怒:他覺得自己的理想被理想的家庭毀滅了,對妻兒的愛正撕扯着他對寫作的愛,理想主義者那顆脆弱的理想主義心靈,在嚴苛的現實面前四分五裂得極其徹底。是放下這份根本看不到半分前景的追求、履行對家庭的責任,抑或是假裝忘記自己身為男人的尊嚴,念叨着「凱撒一旦越過盧比孔河便不再回頭」,厚顏無恥地繼續跋涉於這毀滅之路?梅爾維爾也是在死後很多年才得以千古。在第59分鐘左右,傑克夢到自己「親手殺了妻兒,並將他們的屍體切成一片一片的」,這個段落反應了他的真正願望:毀掉家庭、回到沒有負累的時代,那時他年輕而富有活力,總能恃才傲物、憤世嫉俗,能夠自由地追逐理想,天真地以為一筆在手,未來一片坦途。

不過,傑克的處境,還遠遠未達到一定要以滅妻殺子來解脫的地步(甚至可說是人生得此一妻復何求?),真正打垮他的其實是自身的大男子主義(以及種族歧視思想——這兩者在某種意義上其實是一回事)。傑克,或者說斯蒂芬金,所追求的都不是純粹的文學,而是在保有風骨的同時,藉助文學財源廣進、功成名就,所以從酒店宴會一幕中可以看出,他的奢望是非常直男式的:美酒、豪宅、美女與排場,特別是與酒保的對談,字句間充滿了對女性與少數族裔的輕蔑。現實呢?只有空空如也的錢包和寒酸廉價的夾克。如果他能放下這對他來說意義不大的大男子傲慢(當然這很難做到),以純粹的心態專註於寫作、珍重他所擁有的一切,一樣可以經營起一個清貧卻幸福的小家庭,不管能否收穫成功,結局總要好過埋屍雪地。

山莊之所以能對傑克產生這麼大的影響,是因為它釋放出了傑克浮躁的幻想,令他沉淪於虛幻的慾望,不願再回到妻兒所處的「現實」之中。殺妻兒的前任看管員對傑克所說的最後一句話為:「you』ve always been the caretaker.」你一直都是這裡的看門人!意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這個酒店是一個恐怖而貪婪的幻境,禁錮着無數戰勝不了自身糾結、寧可沉淪逃避的卑微靈魂。所以傑克最終的結局,就是被釘在那張標有「1921」的黑白照片上,身着華貴西服,面露志得意滿的笑容,處在宴會人群的中央,在虛幻的時空中成就一場爵士時代的美國夢——比起在山下敲打字機、收退稿信、忍受心靈的煎熬,他更喜歡這裡「功成名就」。

因此《閃靈》的真正恐怖之處,在於你7歲聽見名號,14歲看個熱鬧,21歲勉強讀出門道,28歲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歲,你恐怕已經置身於漩渦中心——傑克的掙扎就是你的掙扎,人人都處在一樣的悲劇里,畢竟一個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擁有的完全屬於自己的時間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幾歲到二十歲這幾年而已,若浪費掉了,就再也無法回頭。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裝孫子,花很多時間養孩子,變成自己最討厭的那個人,把曾經迷戀過的一切都忘記,鬥志一喪千里,光陰白駒過隙,寫字時手會抖個不停,看過的書立刻拋到腦後,最後意識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別人實現了,滿懷鬱郁地落進棺材裏。為了做一個正常的「社會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給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學會承擔責任之前,他會固執地恨你十年,認為你沒有擔當、勇氣和能力,像你當初一樣,沉浸在「殘酷青春」的幻覺里。其實什麼不比青春殘酷呢?幼年的殘酷無法表述,老年的殘酷沒有盡頭,中年的殘酷是一片荒蕪的黑洞,誰人都掙脫不出。

生命是一條不歸路,越往前走越凄涼,終點是死亡。你是流連於那座幻境重重的賓館、讓自己被釘死在永恆的痛苦輪迴上呢,還是去珍重那些真正關心你、支持你、喜歡你的人,然後拋開那些無意義的驕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從道理上,我們都知道後者是對的;可在現實中,卻總是選了前者,因為逃避來得更容易。斯蒂芬金最終成功走下了山重獲新生,可是還有更多或許比他更有才華的人還攀爬在通往山頂的道路上。

2007-07-06 |

我看了許多關於《閃靈》的影評都不怎麼滿意,無非是把恐怖和詭異等詞組反復炒用。
  很難看到有人對該片作進一步的剖析。原因可能是喜歡影像的人未必讀過斯帝芬金的原小說。而我看了九十年代的電視劇版本以後,基本上算是看到了三種媒體上的《閃靈》 。結合我對史帝芬金其他小說的閱讀。我想與大家一起進入閃靈世界,揭開它的神祕面紗。
   《閃靈》和史帝芬金的其他恐怖小說一樣,源泉來自於日常生活。來自於人瀕臨精神 崩潰的極端體驗。主人公傑克作為一個業余作者,其年齡和狀況與未成名的史帝芬金相仿。一樣的窮困潦倒,拖家帶口,靠打短工維持生計。可以想像人生的十字路口,他們都處於怎樣的低谷,被焦慮和絕望折磨。作家本身經常靈肉分離,被殘酷的外部生活壓 力侵蝕,無法平靜,陷於分裂之中。一方面要對妻子和孩子負責,一方面為了完成個人 的寫作事業,不得不犧牲家庭。這種矛盾絕望的心理都被史帝芬金巧妙地化作整個恐怖故事的內在張力。
     作家的本質和獨裁者也著相似之處,同樣處於極端孤獨之中,選擇大雪冰封的旅館 就相當於進入自我封閉的內部世界。此時傑克與世隔絕,苦苦等待靈感的來臨。你可以 把那些幽靈當作是傑克創造的,象是作家筆下虛構出來的人物。他們召喚他讓他歡欣鼓舞。二元對立,溫迪代表着外部世界,她和孩子是唯一從現實世界傳到傑克耳朵的聲音 。我想孩子的非理性行為一定大大幹擾過史帝芬金的寫作,讓他深受折磨。所以成了傑 克潛意識第一個砍殺的目標。
    原小說和庫氏的電影有着很大的出路,我推測這也是作家一直抵觸該片的原因。主角 從小說中戰勝自我與幽靈同歸於盡的英雄變成血腥瘋狂的兇手,實在有點南轅北轍。更 何況主人公傑克本身也是作家心路歷程的寫照,怎麼能接受如此悲劇性的下場呢。我們 對照一下兩者的差別,就可以看出導演的企圖。小說中的兇器,由美國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棒球棍,變成了恐怖電影中常用的斧頭。小說中傑克一個人都沒殺死,並且黑人廚 師最後協助溫迪和丹尼母子逃出旅館,是真正的英雄。而在電影中黑人卻被一刀很乾脆 地砍死,破了傑克殺人的零紀錄。很顯然導演是為了強化暴力效果,加強對觀眾的視覺 沖突,不得不犧牲這個次要角色。這與種族迫害毫無關系。小說中傑克多年以後現形在 丹尼的畢業典禮上,默默祝福着兒子的成長。場面溫馨動人,一副親情永存的樣子。影 片則讓傑克的瘋狂日益升級,直至崩潰,最後凍死在迷宮中,萬劫不復。
     史帝芬金畢竟只想當個暢銷小說作家,無意把主題拔高,何況作為成功人士,他 也可以笑看過去,重塑慈父形象,保存中產階級價值的完整。而庫布里克很明顯想在其中賦以一定的寓意,成為現代人無法溝通,自我毀滅境遇的寫照,表達他一慣地對現代文明的憂慮。
    這部影片本身爭議頗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以為它之所以勝出,主要還是在氣 氛的營造和尼克爾森的表演上面,更多是作為類型片的一部經典存在。

2009-07-10 |

看到很多很多影評,在最熱的一篇影評回復中看到了一位偉大豆友的整理,但是由於回復太多,我想大家很難耐心的尋找到這篇回復,就把它轉過來做成一篇影評。
沒有什麼意思,也不是要博美名。只是覺得了解一部電影最好的方法就是了解導演的思想。真的十分感謝sevenyears的細心。
這就是一部鬼片,不需要太多過度的思考。
米歇爾•西蒙 ( Michel Ciment,《正片》主編,國際影評人聯盟主席 ):在你之前的幾個電影里,你似乎對故事周遭的事實和問題更感興趣——比如在《奇愛博士》、《2001漫遊太空》、《發條橘子》中分別探討了核威脅、太空旅行、政府和暴力的關係。在《閃靈》中,你是先被超感官知覺(ESP,extrasensory perception)這個題材吸引,還是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小說。
  庫布里克:我對ESP和超自然(paranormal)一直有着濃厚的興趣。一些實驗表明,證明超自然力是否存在只是缺少一些決定性的證據。除此之外,我能夠肯定我們都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打開一本書正好就是我們所要看的那一頁,或者在朋友打來電話的前一瞬間想起他。但拍《閃靈》並非就是為了說說ESP。華納的約翰•考利(John Calley)把小說原著給我看,我覺得這是我看過的此類小說中最具獨創性、最令人興奮的作品之一。它在心理和超自然力之間達成了一種特殊的平衡,讓你以為可以從心理層面來解釋超自然世界。「這些東西一定是傑克想像的,因為他是瘋子」,這讓你把對超現實的懷疑放在一邊,直到你完全的進入到故事中,以至於不知不覺就接受了它。
  
  
  西蒙:你覺得這是小說獲得成功的關鍵嗎?
  庫布里克:是的。我想這是小說的高明之處。當超自然現象發生的時候你就會尋找相應的解釋,最說得通的解釋似乎就是這些奇怪的事情其實就是傑克想像出來的東西。直到格蘭迪,就是用斧子殺死全家的前任看守人,他的鬼魂打開儲藏室的門讓傑克跑掉。這時候除了用超自然來解釋之外就沒有別的方法了。這個小說絕對不是什麼嚴肅的文學作品,但情節的設計基本上是極其優秀的,對電影來說通常這才是真正重要的。
  
  
  西蒙:你有沒有覺得現在這種非常類型化的角色和象徵性的畫面(symbolic images)只有在這類通俗文學裏才能找到,而在高品位的文學作品裏卻基本上已經消失了?
  庫布里克:的確,我想這是它們常常獲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毫無疑問一個好的故事總是重要的,偉大的作家通常還是在一個好的情節的基礎上進行創作。我一直不能斷定是否情節只是一種將讀者吸引住的方式,好讓你干別的事情,還是情節真的比其他東西都重要,在潛意識中和我們進行交流,就好像以前的神話那樣。我想在某些方面來說,那些現實主義小說和戲劇的俗套嚴重的約束了故事本身。首先,如果你墨守成規,遵循現實主義所要求的節奏和鋪陳方式,你就要花比奇幻小說長得多的時間才能表達出你想要表達的意思。與此同時,你在現實主義上下的功夫卻可能削弱在潛意識上的抓人的能力。現實主義也許是將觀點和概念戲劇化的最好方法。奇幻小說則是處理髮生在潛意識層面上的主題的最好方法。我想鬼故事在潛意識上的誘人之處,舉一個例子,是在於其中有對永生的期望。如果你曾經被鬼怪故事所嚇到,那你一定接受超自然的東西有確實存在的可能。如果他們的確存在,那死後等待我們的也就不僅僅是被遺忘了。
  
  
  西蒙:許多的奇幻小說中都有類似的暗示。
  庫布里克:我想最好的奇幻故事對我們所產生的效果跟以往的童話故事和神話一模一樣。現在流行的玄幻題材,尤其在電影中,暗示着流行文化,至少,無法從現實主義找到所需要的東西。19世紀是現實小說的黃金年代,20世紀也許是奇幻小說的黃金年代。
  
  
  西蒙:《巴里•林登》之後你就直接着手進行《閃靈》的工作嗎?
  庫布里克:拍完《巴里•林登》後我把大部分時間都用在了閱讀上。月復一月,我都沒找到什麼能讓我興奮的東西。當我想到有多少書要讀卻永遠沒機會讀,尤其是在這種時候,就會產生恐懼感。正因為如此,我開始迴避系統性的閱讀,而用隨機性強的方法取而代之,一半靠撞大運,一半靠計劃。我想這也是應付那些堆在屋子裡的報紙雜誌的唯一辦法——一些我本來要找的文章的背面也許正藏着其它讓我感興趣的東西。
  
  
  西蒙:你對ESP做了什麼研究嗎?
  庫布里克:事實上沒什麼研究可做,這個故事不需要我研究,因為我對這個話題一直有興趣,我想我知道的已經綽綽有餘。我希望ESP和其它與之有關的通靈現象最終能夠利用科學實驗找到科學的論證。事實上的確有許多科學家已經被現有的證據所吸引並在這個領域花了大量時間努力耕耘。如果能夠找到決定性證據,也不會像人們發現了外星智慧那樣令人興奮,但肯定會讓人視見大開。除了這種種我們或多或少記得的難以解釋的通靈體驗之外,我想在動物的行為上也能找到類似的事情。我養了一隻叫波立的長毛貓,它的毛總是打結,需要我給她梳理或者剪毛。它特別討厭我這麼做。有很多次,當我撫摩它,覺得她的毛上有很多結,想要採取一些措施的時候,它就會在我準備拿剪刀或者梳子之前突然鑽到床底下。我當然想過它能提前預知我什麼時候打算使用梳子的可能性,比如當我想要替她梳毛的時候會用某種特別的動作摸那些結,但是我肯定她不是靠這個察覺出來的。她的毛幾乎總是打結,我每天撫摩她無數次,可是只有在我想要給它修剪的時候它才會跑開藏起來。自從我意識到有這種可能性後,不管我覺得不覺得她需要梳理,我都刻意地讓自己撫摸她的動作沒什麼兩樣,但它還是能發覺出有什麼不同。
  
  
  西蒙:和你一起寫劇本的黛安•約翰遜(Diane Johnson)是誰?
  庫布里克:黛安是一位美國小說家,她創作了不少非常優秀且獲得廣泛關注的小說。我對她寫的好幾本書都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在和她聊過之後我驚奇地發現她竟然在伯克利大學教授哥特小說。當《閃靈》立項後她就被認為是理想的合作者,事實上她也確實勝任。在她開始參與創作之前我已經開始寫故事劇本(treatment),但我還沒開始動筆寫劇本。寫《閃靈》劇本的關鍵在於提煉出故事情節的精華之處,並且重寫故事的薄弱環節,角色也要與小說中有些不同。偉大的小說被糟蹋通常就是在這個壓縮階段,因為它們的閃光之處在於行文優美,作者的洞察力,和緊湊的故事(density of the story)。但《閃靈》不同,它的優點幾乎全在敘事結構,把它改編成為電影劇本並非什麼難事。黛安和我仔細討論了這本書,並且為影片中應該出現的段落草擬了一個大綱。這些段落經過反覆的組合和打散,直到我們認為對了,才開始正式寫。我們寫了幾稿,在拍攝前和拍攝期間我們也陸續修改過。
  
  
  西蒙:很奇怪你強調這種超自然方面的東西,因為別人會說在影片中你在傑克的行為上花了不少筆墨做明顯理性化的解釋:比如高海拔、幽閉恐懼、孤獨、缺少飲酒(lack of booze)。
  庫布里克:斯蒂芬•克萊恩(Stephen Crane)寫過一個叫做《藍色旅店(Blue Hotel)》的故事,你能夠很快就知道裏面的核心人物是個妄想狂。他在一場撲克賭局中覺得有人出老千,就去指責對方,挑起爭鬥最終被殺。你會覺得故事要說的就是他的死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一個患妄想症的賭徒到頭來必然要捲入到一場送命的槍戰。但是,到最後,你會發現他指責的那個人的確是做了手腳。我想《閃靈》也採用了類似在心理上的誤導,不讓人過早的意識到超自然的事情確實在發生。
  
  
  西蒙:為什麼你修改了故事的結尾並且刪掉了酒店毀掉的戲。
  庫布里克:說實話,對我來說原著的結尾有些陳腐,也沒有什麼意思。我想要一個觀眾想不到的結尾。在影片中,觀眾認為Hallorann能夠來救溫蒂和丹尼,當他被殺的時候觀眾覺得:糟了。顯然,觀眾所擔心的是溫蒂和丹尼已經無處可逃了。這個迷宮結尾或許是從小說中動物造型苗(animal topiary)的那些段落想出來的。事實上我已經不記得最初的想法是從哪來的了。
  
  
  西蒙:為什麼房間號碼從小說中的217變成了237?
  庫布里克:影片的外景地是在胡德山(Mount Hood)附近的Timberline Lodge,那裡只有217沒有237號房間。酒店的管理者擔心看過電影之後客人們就不會住在217號房裡了。其實真正讓我們提心弔膽的是酒店就建在胡德山的高坡上。胡德山碰巧是一座休眠火山,但是最近山上發生的類似於地震的預噴現象和幾個月前在60英里之外的聖海倫斯火山(Mount St. Helens)發生的大規模噴發很相像。如果胡德山也來這麼一手,那麼Timberline Lodge估計就像小說里的遠景酒店那樣被燒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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